一、为鼓励青年自主学习,累积个人人力资本,强化自身技能并提升就业能力,提供桃园市青年参加推广教育学分班之学分费补助,以协助其提升职能并顺利就业,特订定本方案。
二、旨揭方案内容说明如下:
(一)申请资格:设籍桃园市且未满30岁之青年,且完成推广教育学分班课程。
(二)补助标准:每人每年最高补助5学分,每学分以3,500元为上限,所修学分费未达3,500元者,依实际学分费覈实补助。
(三)申请方式:申请人于修习推广教育学分班课程并取得学分证明后,应于取得学分证明之翌日起90日内,依规定备妥相关件,以挂号邮寄(邮戳为凭)、亲自或委讬他人送达本处(地址:桃园市桃园区县府路59号,受理单位: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收)。
(四)桃园市政府就业服务处受理案件后,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,申请人得于30日后至「青年安薪讚就业大满贯」查询案件审核结果(网址:https://homerun.tycg.gov.tw/)。
(五)本方案送件截止日期为110年12月15日止,逾期送件则不受理。当年度经费用罄,停止受理案件。
三、相关资讯请至桃园市政府就业服务处网站(https://oes.tycg.gov.tw/)查询,或洽桃园市政府就业服务处职训推动课(03-338607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