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旨揭修正计画已自111年11月14日公告实施,本次修正新增中高龄者之补助对象,以及删除参与训练课程之条件。
二、旨揭方案内容如下:
(一)申请资格为设籍桃园市且未满30岁之青年或45岁至65岁中高龄者,参加技术士技能检定并取得劳动部核发之技术士证者。
(二)奖励标准为取得甲级技术士证者发给2万元;取得乙级技术士证者发给8,000元。
(三)申请方式为申请人于技术士证生效日之次日起1年内,依规定备妥相关文件,以挂号邮寄(邮戳为凭)、亲自或委讬他人送达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(地址:桃园市桃园区民生路650号,受理单位: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收)。
(四)受理期间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止或经费用罄。
三、鼓励符合资格者多加运用,如有相关疑问可洽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职训推动课(03)3322101转801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