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园市青年安薪讚就业大满贯

  • 2023-06-15
  • AdminAdmin

一、为协助设籍桃园市未满30岁之青年、年满45岁至65岁之中高龄者及重返职场者提升职能进而稳定就业,爰办理旨揭方案。

二、旨揭方案内容如下:

(一)青年暨中高龄者自主学习方案:

1、申请资格为设籍桃园市且未满30岁之青年或年满45岁至65岁之中高龄者(年龄计算以取得学分证明日为基准),且完成推广教育学分班课程。

2、每人每年最高补助5学分,每学分以新台币(以下同)3,500元为上限,所修学分费未达3,500元者,依实际学分费覈实补助。

3、申请方式为申请人于修习推广教育学分班课程并取得学分证明后,应于取得学分证明之翌日起90日内,依规定备妥相关件,以挂号邮寄(邮戳为凭)、亲自或委讬他人送达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(地址:桃园市桃园区民生路650号,受理单位: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收)。

(二)桃园市青年暨特定对象技术士证奖励方案:

1、本方案奖励对象为设籍桃园市且均需符合以下条件:

(1)未满30岁之青年(年龄计算以技术士证生效日期为基准)。

(2)特定对象:

甲、中高龄者:指年满45岁至65岁者(年龄计算以技术士证生效日期为基准)。

乙、重返职场者:指技术士证生效日期前3年内,连续失业期间达6个月以上者(劳工参加职业训练、多元就业开发方案、培力就业计画及临时工作津贴等公法救助措施期间所投保者,不予列计就业期间,其申请者需出示相关证明文件)。

2、奖励标准:

(1)取得甲级技术士证者:发给新台币2万元。

(2)取得乙级技术士证者:发给新台币8,000元。

(3)重返职场者取得前二项技术士证,以前二项之标准予以奖励外,另加发新台币1,000元。

3、申请方式为申请人于技术士证生效日之次日起1年内,依规定备妥相关件,以挂号邮寄(邮戳为凭)、亲自或委讬他人送达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(地址:桃园市桃园区民生路650号,受理单位: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收)。

(三)青年安薪讚就业讚方案:

1、办理目的为协助待业青年就业,并鼓励事业单位或团体提供工作机会,借由就业奖励让青年稳定就业,同时协助事业单位改善人力招募困境。

2、适用对象为设籍桃园市未满30岁,经教育单位认可之国内外高中(职)以上学校毕业之青年,包含:

(1)待业青年。

(2)在学期间参与产学合作及实习,于任职参与学程或实习之事业单位前参与本方案者(相关实习课程、学程等由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审定之)。

(3)参与产学合作及实习后,继续于原事业单位任职者(相关实习课程、学程等由本处审定之)。

(4)受征召退役后,经推介继续于原事业单位任职者。

3、本方案所提供媒合职缺工资为2万9,000元。受僱满3个月奖励9,000元,满6个月再奖励12,000元,每人最高奖励21,000元。另参与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「桃园市青年暨中高龄者自主学习方案」、「桃园市青年暨特定对象技术士证奖励方案」,于本方案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,加发就业奖励金1,000元。

三、惠请符合资格之青年暨特定对象多加运用。本方案详细内容可洽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各就业服务据点,联络方式请参阅附件宣导单张,或至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官网查询(网址:https://oes.tycg.gov.tw/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