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旨揭补助方案简述如下:
(一)申请资格:
1、学校:新北市辖内公私立高级中等学校、完全中学、大学及技职院校。
2、团体:于新北市设立一年以上,且正常运作之政府登记立案之人民团体。
(二)补助项目:职涯发展性质,有效发展职涯定锚定向及就业衔接课程、训练、工作坊、研讨会、座谈、讲座、论坛、展览及竞赛等活动,同一申请人每年度以补助一案为原则,补助金额最高上限为新台币2万元整。
(三)申请人为学校或为教育、文化、社会福利相关团体,且申请补助之活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受前项规定之限制:
1、具公益性质。
2、以弱势族群、身心障碍、低收入户、原住民、新住民或新住民二代青年,为参与活动之对象。
(四)申请方式:电子邮件(youth01@ntpc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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